钢结构防腐漆涂装工程施工标准(CECS 343:2013)是鑫鼎言防腐涂料摘自CECS 343:2013《钢结构防腐蚀涂装技术规程》6 防腐蚀涂装工程施工。大家可以放心参考。
1 一般规定
1.1 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55、《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2和本规程的规定。
1.2 施工单位应具有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施工人员应经过涂装专业培训,关键施工工序(喷射除锈、涂料喷涂、质检)的施工人员应具有《初级涂装工》以上等级的上岗证书。
1.3 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的施工应编制施工方案或涂装专项方案,对首次进行的复合涂装作业,应先进行涂装工艺试验与评定。
工艺试验与评定的内容包括:除锈工艺参数、各道涂料之间的匹配性能、防火涂料与中间涂层、面涂层的相容性能以及所使用材料的施工工艺性能参数等。
1.4 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所用的材料必须具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经验收、检验合格方可使用。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材料检测报告;
2 质量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
3 复验报告或技术鉴定文件。
1.5 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的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当需要变更设计或材料代用时,必须征得设计部门的同意。
1.6 钢结构防腐蚀涂装施工,除隐蔽部分外,宜在钢构件组装或预拼装工程检验批的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涂装完毕后,应在构件上标注构件编号等标记。
1.7 钢材表面除锈方法和除锈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除锈等级应符合本规程表4.1.4的规定。
1.8 涂料、涂装道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相邻二道涂层的施工间隔时间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普通涂层干膜总厚度和金属喷涂层厚度应符合本规程表4.1.6的规定。
1.9 钢结构防腐蚀涂装施工的环境温度宜为5℃~35℃,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5%,并且钢结构的表面温度应高于周围空气的露点温度3℃以上。同时,涂装作业环境条件尚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1.10 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的施工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有妥善的安全防范措施。
2 钢材表面处理
2.1 钢材的初始表面锈蚀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 8923.1的规定。除锈前应将钢材表面焊渣、毛刺、块锈、油污等清除干净,并保持平整、洁净。
2.2 钢构件表面的除锈处理方法与其质量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 8923.1的规定。
2.3 钢材边缘或局部缺陷部位及构件焊缝部位的除锈与其质量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3部分:焊缝、边缘和其他区域的表面缺陷的处理等级》GB/T 8923.3的规定。
2.4 改建、扩建工程中腐蚀严重的钢结构,需重新涂装时应先进行表面预处理,经清理后的钢结构表面,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2部分:已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局部清除原有涂层后的处理等级》GB/T 8923.2的规定。表面预处理可采用下列方法:
1 被油脂污染的钢结构表面,可采用有机溶剂、热碱或乳化剂以及烘烤等方法去除;
2 被氧化物污染或附着有旧涂层的钢结构表面,可采用铲除、烘烤等方法清理;
3 表面铁锈和原有失效涂层可采用局部手工或工具清理、局部喷射清理等方法消除。
2.5 采用防腐蚀涂料涂装时,构件钢材除锈后表面粗糙度宜为30μm~75μm,且最大粗糙度不宜超过100μm;当采用金属热喷涂和热镀锌防腐时,表面粗糙度宜为30μm~50μm。
2.6 喷射清理所用的磨料必须清洁、干燥。磨料的种类和粒度应根据钢结构表面的原始锈蚀程度、设计文件或涂装专项方案所要求的喷射工艺以及清洁度和表面粗糙度进行选择。壁厚大于或等于4mm的钢构件可选用粒度为0.5mm~1.5mm的磨料,壁厚小于4mm的钢构件宜选用粒度较小的磨料。
2.7 表面清理后应用干燥洁净的压缩空气清除浮尘和碎屑,已经处理的钢结构表面,不得再次被污染。
2.8 热镀锌、热喷锌(或铝)的钢材表面宜采用酸洗除锈,并符合下列规定:
1 经酸洗处理后,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酸洗未尽的氧化皮、铁锈和涂层的个别残留点,允许用手工或机械方法除去,最终该表面应显露金属原貌,并在酸洗后立即进行钝化处理。
2 采用酸洗除锈的钢材表面必须彻底清洗,在构件角、槽处不得有残酸存留。
3 钢材表面经酸洗除锈后应及时涂装,经酸洗并钝化后到涂装底涂的间隔时间不宜大于48h(室内作业条件)或24h(室外作业条件)。
4 酸洗后的废液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采用中和液等有效方法进行妥善处理。
3 涂装施工
3.1 钢结构防腐蚀涂装施工工艺应根据所用涂料的物理性能和施工环境条件进行选择,并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防腐蚀涂装工程的涂装专项方案应对施工方法、技术要求、工艺参数、施工程序、质量控制与检验、安全与环保措施等内容作出规定。
3.2 所有进场的涂装材料,应经现场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同一涂装配套中的底涂料、中间涂料,面涂料,宜选用同一厂家产品。
3.3 涂料的涂装施工,可采用刷涂、滚涂、喷涂或无气喷涂,宜采用无气喷涂。涂层厚度必须均匀,并不得漏涂或误涂。
3.4 钢结构防腐蚀涂装施工时的环境条件,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和下列规定:
1 当产品说明书对涂装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未作规定时,环境温度宜控制在5℃~35℃之间,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5%,钢材表面温度应高于周围空气露点温度3℃以上,且钢材表面温度不超过40℃。露点的换算取值见附录B。
2 被涂装构件表面不允许有凝露,涂装后4h内应予保护,避免淋雨和沙尘侵袭。
3 遇雨、雾、雪和大风天气应停止露天涂装,应尽量避免在强烈阳光照射下施工,风力超过5级或者风速超过8m/s时,不宜使用无气喷涂。
3.5 钢材表面除锈后不得二次污染,并宜在4h之内进行涂装作业,在车间内作业或湿度较低的晴天作业时,间隔时间不应超过8h。同时,不同涂层间的施工应有适当的重涂间隔,最大及最小重涂间隔时间应参照涂料产品说明书确定。涂装施工结束,涂层应在自然养护期满后方可使用。
3.6 工地焊接部位的焊缝两侧宜采用坡口涂料临时保护,若采用其他防腐涂料时,宜在焊缝两侧留出暂不涂装区,其宽度为焊缝两侧各100mm。
4 金属热喷涂施工
4.1 铝、铝合金或锌合金热喷涂工艺与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热喷涂锌、铝及其合金》GB/T 9793、《钢结构腐蚀防护热喷涂锌、铝及其合金涂层选择与应用导则》GB/T 8427、《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品热镀锌层技术要求》GB/T 13193和本规程的规定。
4.2 进场的喷涂金属材料(锌粉、铝粉)、封闭涂料、面层涂料等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3 钢构件金属热喷涂方法宜采用无气喷涂工艺,也可采用有气喷涂或电喷涂工艺。各项热喷涂施工作业指导书应对工艺参数(热源参数、雾化参数、操作参数、基表参数等)、喷涂环境条件及间隔时限等作出规定。
4.4 首次进行热喷涂金属施工时,应先进行喷涂工艺试验评定,其内容应包括涂层厚度、结合强度、耐蚀性能、密度试验、扩散层检查与外观检查等。
4.5 构件钢材表面经喷射处理后,其表面不得二次污染,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热喷涂作业。在晴天或湿度不大的环境条件下,间隔时间不应超过8h;在潮湿或含盐雾环境条件下,不应超过2h。当大气温度低于5℃、钢结构表面温度与周围空气露点温度之差低于3℃或者空气相对湿度高于85%时,应停止热喷涂操作。露点的换算可按附录B取值。
4.6 金属热喷涂采用的压缩空气应干燥、洁净;喷枪与表面宜成一定的倾角,喷枪的移动速度应均匀,各喷涂层之间的喷涂方向应相互垂直,交叉覆盖。一次喷涂厚度宜为25μm~80μm,同一层内各喷涂带之间应有1/3的重叠宽度。
4.7 钢结构的现场焊缝两侧,应预留100mm宽度用坡口涂料临时保护,当工地拼装焊接后,对预留部分应按相同的技术要求重新进行表面清理和喷涂施工,或以冷镀锌、富锌底涂等进行补涂。
4.8 金属热喷涂层表面应以封闭涂料进行封闭。封闭涂料宜选用渗透性强,抗机械破坏性好并对湿气不敏感的构造。
5 安全和环境保护
5.1 钢结构防腐蚀涂装施工作业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 6514、《涂漆作业安全规程 安全管理通则》GB 7691、《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 7692、《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 热喷涂 操作安全》GB 11375、《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2和本规程的规定。施工前应制定严格的安全劳保操作规程和环境卫生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5.2 参加涂装作业的操作和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施工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并按规定佩戴防毒用品。
5.3 涂料、稀释剂和清洁剂等易燃、易爆和有毒材料应进行严格的管理,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内,不得堆放在施工现场。同时,施工现场和库房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并保证消防水源的充足供应,消防道路应畅通。
5.4 施工现场应有通风排气设备。现场有害气体、粉尘不得超过表5.4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
表5.4 施工现场有害气体、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
物质名称
|
最高允许浓度
(mg/m3)
|
物质名称
|
最高允许浓度
(mg/m3)
|
二甲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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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丙酮
|
400
|
甲苯
|
100
|
溶剂汽油
|
300
|
苯乙烯
|
40
|
含50%~80%游离二氧化硅粉尘
|
1.5
|
乙醇
|
1500
|
含8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粉尘
|
1
|
环己酮
|
50
|
-
|
-
|
5.5 防腐蚀涂料和稀释剂在运输、储存、施工及养护过程中,不得与酸、碱等化学介质接触,并应防尘、防暴晒。
5.6 在易燃易爆区严禁有电焊或明火操作,并严禁携带火种和易产生火花与静电的物品。
5.7 所有电器设备应绝缘良好,密闭空间涂装作业应使用防爆灯和磨具,安装防爆报警装置,涂装作业现场严禁电焊等明火作业。
5.8 高处作业时,使用的脚手架、吊架、靠梯和安全带等必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 施工质量检验
1 钢结构防腐蚀涂装施工的质量检验,应在原材料进场、配料前、除锈后与涂装后几个时段分别进行。其检验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1 原材料进场时,对其质量保证书、合格证、说明书、使用指南等进行检查验证,有疑议时应进行抽样复验;
2 钢材进场时,其表面初始锈蚀状态的检验;
3 除锈后钢材表面除锈等级的检验与粗糙度检验;
4 涂装前钢材表面清洁度和焊缝、钢板边缘、表面缺陷处理等级的检验;
5 涂层外观质量、厚度与附着力检验。
2 钢材表面和除锈处理后表面质量的检验,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钢材表面质量检验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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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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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内容与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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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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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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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表面初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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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设计要求的表面初始质量等级。设计无要求时,对重要构件与冷弯薄壁型钢,不低于B级;对次要构件不应低于C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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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铲刀检查并按国家现行标准GB/T 8923.1规定的图片对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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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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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表面除锈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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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设计要求的表面除锈质量等级并符合本规程附录A表A规定的与涂层匹配要求的除锈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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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GB/T 8923.1规定与图片对照检查,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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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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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清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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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表面应无油污、无氧化皮、无落尘并干燥,清洁后的喷砂表面灰尘清洁度要求不大于GB/T 18570.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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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滴试验,全数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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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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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缺陷的钢材表面和焊缝、板边表面缺陷处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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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处理等级,设计无要求时应按GB/T 8923.3规定,处理后达到不低于P2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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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铲刀、规尺及目视,逐项检查,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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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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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工程中既有钢构件局部清除原有涂层后的处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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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处理等级,设计无要求时应按GB/T 8923.2规定,处理后达到Sa2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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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铲刀及目视,对比照片检查,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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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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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表面粗糙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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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常规涂料,涂层厚度为100μm~250μm时,宜为40μm~70μm;
对金属热喷涂涂层,涂层厚度为100μm~300μm时,宜为40μm~85μm;
不宜超过涂层总干膜厚度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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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GB/T 13288.2规定的比较样块法进行检查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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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规定引用自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 8923.1、《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2部分:已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局部清除原有涂层后的处理等级》GB/T 8923.2、《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3部分:焊缝、边缘和其他区域的表面缺陷的处理等级》GB/T 8923.3、《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喷射清理后的钢材表面粗糙度特性 第2部分:磨料喷射清理后钢材表面粗糙度等级的测定方法 比较样块法》GB/T 13288.2。
3 钢结构防腐涂层的质量检验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钢结构防腐涂层质量检验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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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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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内容与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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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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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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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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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品种、型号、规格和性能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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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产品出厂合格 证、材料检测报告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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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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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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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层表面应平整、均匀一致,无漏涂、误涂并不应有脱皮、返锈、开裂和明显的皱皮、流坠、针眼及气泡等缺陷;
金属涂层表面应均匀一致,不允许有漏涂、起皮、鼓泡、大熔滴、松散、粒子、裂纹和掉块等缺陷,允许轻微结疤和起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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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5倍~10倍放大镜检查,针孔检测采用低压漏涂检测仪或高压火花检测仪检查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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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层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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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涂层的构造、涂装道数和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提出要求时涂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普通涂层干膜总厚度,对室内应不小于
120μm;室外应不小于150μm,其允许偏差为-25μm。每道涂层干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μm。干膜厚度检测值需达到设计要求值90%以上、最低值不得低于设计要求的80%。
2 热喷涂铝(锌)的金属喷涂层厚度与其
上封闭层厚度应符合本规程条文说明表7中使用年限(10~20)年栏内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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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用干涂膜测厚仪检查。每个构件检测5处,每处数值为3个相距50mm测点涂层干膜厚度的平均值。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应低于3件。
金属喷涂层厚度按GB/T 11374用磁性测厚仪检测,涂层厚度检测数量在平整表面每10m2表面上测量基准面数不得少于3个,复杂表面可适当增加,基准面可按100cm2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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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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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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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普通涂料与钢材的附着力不低于5MPa(拉开法)或不低于1级(划格法)。
各道涂层和涂层体系的附着力,涂层厚度不大于250μm时,当按划格法检测应不大于1级;涂层厚度大于250μm时,按拉开法检测,不应小于3MPa(用于外露钢结构时不应小于5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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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色漆和清漆 拉开法附着力试验》GB/T 5210或《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GB/T 9286检验;
按构件数量抽查1%且不少于3件,每件测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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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锌、铝涂层附着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热喷涂 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 锌、铝及其合金》GB/T 9793附录A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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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GB/T 9793中的栅格试验法规定进行。
钢构件每200m2检测数不少于一项,且总检测数不少于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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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防腐蚀涂装术语(CECS 34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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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防腐蚀涂装术语(CECS 343:2013)是鑫鼎言防腐涂料摘自CECS 343:2013《钢结构防腐蚀涂装技术规程》2术语。大家可以放心参考。腐蚀性分级、防护层使用年限、涂装、钢材表面锈蚀等级、钢材表面除锈等级、喷射或抛射除锈、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涂料、涂层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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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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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防腐涂料(CECS 34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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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防腐涂料(CECS 343:2013)是鑫鼎言防腐涂料摘自CECS 343:2013《钢结构防腐蚀涂装技术规程》5 防腐蚀工程材料。大家可以放心参考。用于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的材料,必须具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其质量和材料性能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2或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镀锌钢板、彩涂钢板及耐候钢等钢材应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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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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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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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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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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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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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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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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